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财会〔2021〕37号
2022-01-26

阳江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

索引号:1144170000728048XY/2022-00017分类:
发布机构:财政部成文日期:2021-12-30
名称: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文号:财会〔2021〕37号发布日期:2022-01-26
主题词:

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有关单位:

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(以下简称合作社)会计工作,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,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对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(试行)》(财会〔2007〕15号)进行了修订,制定了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附件: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.pdf

财 政 部

2021年12月30日

立即登录